鉛酸蓄電池的生效模式及修復方法
來源:網絡來源 日期:2009-11-13 作者:全球電池網 點擊:
1、蓄電池的放電深度對蓄電池循環使用壽命影響很大,這是因為放電深度越深,電極膨脹收縮量越大,正極的活性物質脫落越多,從而失去放電特性,性能下降,直至壽命終止。所以蓄電池使用時應盡量避免深度放電,做到淺放勤充,一般情況應做到:蓄電池以放電深度為50%-70%時充一次電最佳。 2、蓄電池放電到終止電壓后,繼續放電(過放電)會嚴重損害蓄電池,這是因為此時極易形成不可逆硫酸鹽化,從而使充電恢復能力變差,甚至無法修復。所以蓄電池使用時應防止過放電,“欠壓保護”是有效的措施。“欠壓保護”措施是由電動車控制器控制的,但因電動車儀表和指示燈等耗電電器不受控制器控制,所以電動車鎖一旦合上就開始用電,雖然電流小,但若長時間放電,蓄電池就會出現過放電。因此,不得長時間開鎖,不用時應立即關掉。 3、充電電流應小于或等于蓄電池可以接受的充電電流,否則,過充電產生的過剩電流會使電解水液過快地消耗掉,并產生嚴重的析氣現象,時間長了將使充電變得十分困難,所以充電時因盡可能防止過充電。正規廠家生產的充電器可確保不對電池過充電。 4、一般情況下,放電深度較大的蓄電池使用壽命在1年左右,放電深度在50%電池壽命在1年半左右。個別廠家生產的蓄電池可以達到2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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