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光伏產業主要指由工業硅提煉、多晶硅提純、硅棒/硅錠、硅片生產、太陽能電池片、太陽能電池組件封裝、光伏發電系統集成以及相關專業配套設備和材料制造等多個環節組成。
浙江省太陽能資源狀況
我國太陽能資源分布是不均衡的,按輻射強度劃分,大致可以劃分為四類地區,其中一類地區大于6700MJ/m²,二類地區是5400-6700MJ/m²,三類地區4200-5400MJ/m²,四類地區小于4200MJ/ m²。浙江省地處東部地區,輻射強度處于三類地區,比一類地區西藏、二類地區新疆、甘肅、寧夏、青海、內蒙古、遼寧、天津、黑龍江、吉林、北京、河北等省市都要弱很多,但與四川盆地、兩湖地區、秦巴山地等四類地區相比,太陽能應用的自然條件相對還是要好些。
我國主要城市年平均日照時數,也可以劃分成四類地區。一類地區平均日照時數在2500小時以上,二類地區平均日照時數在2000-2500小時之間,三類地區平均日照時數在1000-2000小時,四類地區平均日照時數1000小時以下。一類地區有烏魯木齊、拉薩、西寧、銀川、呼和浩特、沈陽等,二類地區有北京、天津、石家莊、濟南、南昌、太原、長春、哈爾濱、蘭州等,三類地區有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鄭州、長沙、南寧、廣州、昆明、海口,四類地區有重慶、成都、貴陽。
從上述資料看,浙江省輻射強度、日照時數都處于三類地區,太陽能資源并不豐富。浙江省人多地少,“七山一水二分田”,土地資源十分稀缺,建設地面太陽能發電站占地較多,浙江要大面積建設地面太陽能發電站是不現實的。另一方面,在土地肥沃的南方省份,把建設太陽能的“畝產量”與種植經濟作物相比較,太陽能發電的土地產出回報也不算高。所以,即使不考慮從農民手中征地難的因素,僅從太陽能資源分布、土地資源占用兩大因素分析,在浙江省要大面積建設地面太陽能發電站都是不合理的。
浙江省光伏發電利用情況
由于浙江省太陽能利用知識宣傳、產業技術、鼓勵政策都不盡配套完善,特別是屋頂發電系統的并網、電價、補貼政策不明,以致于光伏發電系統還沒有得到大規模推廣。目前,太陽能光伏發電的應用只在山區沒有電網到達的農戶家庭、城市街道、公園太陽能路燈等方面有少量使用。“屋頂發電工程”只有在省電力公司、余杭工業廠房、正泰集團辦公大樓進行了示范。為加快光伏產業發展, 2009年5月省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快光伏等新能源推廣應用與產業發展的意見》,決定積極實施“六個一百加一個基地”計劃,即用3年時間,實施應用光伏發電的建筑屋頂面積達100萬平方米;在沿海地區新增100 兆瓦以上風電裝機容量;新增太陽能熱水器集熱面積100 萬至200 萬平方米;在全省范圍內建設100 條太陽能照明示范道路;實施100萬農戶沼氣(技術)利用計劃;推廣地源(水源)空調面積100萬平方米;建設1至2 個集太陽能、風能、潮汐能、地源(水源)能和生物質能等綜合性新能源應用示范基地,但具體操作層面政策的制定還是比較滯后,促進太陽能利用的政策亟待加快制定出臺。
參與國內光伏電站建設情況
今年以來,一些大型光伏企業,把光伏電站項目作為重點戰略方向,積極探索到太陽能資源條件好的西部省份尋找發電站建設場址。目前如浙江正泰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決定在甘肅省投資200億元,建設1000MWp太陽能光伏并網發電項目。下半年,在西北地區幾個地面發電站建設投標中,央企報出了0.7288元/千瓦時的光伏電站特許投標價格,遠低于國家發改委核定寧夏、甘肅等地面發電站1.15元/千瓦時的電價,并且對光伏組件產品提供商采取低價中標的措施,對我省民營企業參與光伏發電站建設產生了一定擠出效應,從宏觀上看對于一個新興產業的培育也是十分不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