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蓄電池的連接
容量不同、性能不同、生產廠家不同的蓄電池不可連接在一起使用;實際容量相同的蓄電池或蓄電池組方可串聯使用; 實際電壓相同的蓄電池或電池組方可并聯使用;蓄電池連接和引出請用合適的導線;連接時務必切斷電源,否則會有觸電甚至爆炸的危險; 正負極不得接反或短路,否則會使蓄電池嚴重受損,甚至發生爆炸; 緊密地連接好端子螺栓部分,防止火花產生;若接觸面被氧化,可用蘇打水清洗; 新安裝的蓄電池組在使用前應進行72小時浮充充電使蓄電池內部電量均衡,方可進行測試或使用
2、蓄電池的充放電
浮充使用時充電電壓的設置:(1)2V系列蓄電池為2.26~2.28V/只(25℃);(2)6V、12V系列蓄電池為2.27~2.30V/單格(25℃);(3)溫度補償系數每單格為3mv/℃。
循環使用時充電電壓及電流的設置:(1)2V系列蓄電池均衡充電電壓為2.30~2.35V/只(25℃)(2)6V、12V系列蓄電池循環充電電壓為2.35~2.40V/單格(25℃)(3)溫度補償系數每單格為4mv/℃(4)最大充電電流不得大于標稱容量的25%。
蓄電池以20小時率以上放電,電壓降到1.8V/單格應終止放電;以2~20小時率放電,電壓降到1.7V/單格應終止放電;以1~2小時率放電,電壓降到1.6V應終止放電;過度放電會損害蓄電池,放電完畢應立即充電。
3、搬運、存儲與維護
蓄電池重且外殼脆,搬運時應小心輕放,電池的放置應正立,嚴禁側放,更嚴禁翻滾賀摔跤,同時注意不要使端子受力; 蓄電池應存儲或安裝于干燥通風的地方,避免陽光直射,應遠離熱源極易產生火花的地方;蓄電池存放前應為滿充電狀態,不允許放電后存放;蓄電池應在0~30℃的環境下貯存,存放的蓄電池應每三個月進行一次補充電。
每月應對蓄電池組作例行檢查,檢查項目如下:(1)蓄電池外殼、上蓋應保持清潔,并且蓄電池密封栓賀排氣孔應保持暢通;(2)蓄電池的外殼和極柱溫度;(3)蓄電池的殼蓋有無變形及周邊是否滲透,極柱、安全閥是夠有滲透或酸液溢出;(4)連接線是否擰緊;(5)單只蓄電池浮充電壓、蓄電池組充電電流、浮充總電壓及負載電流。
4、注意事項
蓄電池荷電出廠,不得試圖拆卸蓄電池避免發生危險,如不慎使蓄電池殼體破損,接觸到酸液,請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必要時立即就醫;不能將蓄電池放置于密封容器內使用,否則會有爆炸的危險;不能使用有機溶劑清洗蓄電池; 多只蓄電池串聯可獲得高電壓,安裝時應注意使用絕緣工具,防止電擊;安裝時應擰緊螺母,以防止充放電時產生火花甚至使蓄電池發生爆炸; 蓄電池不可倒置使用,否則會有電解液漏出;蓄電池壽命終止時,應妥善處理,隨意遺棄會造成環境污染。
